滁州市東升鄰里中心鄰里生鮮33號商業用房招租項目公告
項目編號:czcq202205-025
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于2022年5月22日10時至2022年5月23日10時止(延時除外,屆時正式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在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交易系統(網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價,現公告如下:
注:2022年5月22日10時至2022年5月23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期間,此競價入口為唯一指定入口!通過其他競價平臺參與競價均視為無效操作。競租人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附件(競買人-產權競價系統操作手冊)。
一、標的物介紹:
滁州市東升鄰里中心鄰里生鮮33號商業用房,位于滁州市東升鄰里中心鄰里生鮮33號,建筑面積約 11.1平方米;混合結構,層高約 2.8米,玻璃門,水電齊全(對現狀標的物的利用價值由競價人自行勘察現場,自行測算綜合考慮競價,一切以實物為準,一旦成交后價款即為合同價款,自主經營權并承擔相應的風險,虧損均與出租人及代理機構無關)。
二、 重大事項披露 :
1、本次招租標的物以現狀為準,承租方應按招租公告約定的用途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禁止經營重污染、擾民、非法等業務,經營業務范圍為:僅限特色小吃,禁止占道經營、出店經營,不得轉讓,否則,招租人有權取消其競得人資格,經營過程中,競得人接受招租人考核,考核事項及標準詳見合同附件,特此說明。
2、租賃期限、成交價款的結算時間和方式:租賃期限為三年,合同一次性簽訂,租金一年支付一次,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遞增5%,競價成交后,競得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7 個工作日內將競價成交款繳入招標人指定賬戶,如競得者沒有按要求轉賬,招標人即可視其為違約,其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給出售人造成損失的,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競得人須在《租賃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將第一年年租金轉入招租方指定帳戶。具體付款日期、租金金額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每年租金在租期開始計算前30日內交納和收?。矗合雀逗笞猓?,繳入出租人指定賬戶(戶名、開戶銀行、賬號另行通知),轉賬時備注: xxxx項目租金。具體付款日期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履約保證金:(年中標價/12)*3個月,承租人必須先向出租人交納履約保證金。退還時間: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無違約情形下,招租人按承租人提供的原招租人開出的履約保證金憑證原件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該保證金沖抵任何應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承租人如因自己行為不能提供招租人原開出的履約保證金憑證原件或有違約情形的,招租人將不負責退還該履約保證金。請各潛在競租人在競價前給予充分考慮,一旦簽訂合同,必須按合同要求內容執行。
4、租賃期間,承租方有責任保護好房屋及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結構或損壞設施,如房屋出現漏雨、漏水、雨水淹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5、租賃期間,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負責繳納。如水電需單獨開戶,由承租方自行改造,改造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開戶需要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招租方給予配合,具體情況由承租方自行現場實地勘察。
備注:如因競得人違法、違規、不服從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項糾紛及法律責任由競得人負全部責任,招租人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三、租金起租價格、競價保證金及加價幅度:
標的起租價:10656元/年;保證金:10000元;加價幅度:200 元或整倍數
四、代理服務費:本次競價項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費3000 元,由競得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前支付給代理公司,特此說明。
五、競價保證金交納及處置:
a)保證金須在2022年5月22日10時前交納完畢;保證金須從競租人賬戶轉入交易中心賬戶(如以單位名義投標,須從單位基本賬戶轉入),保證金付款人的賬戶名稱必須與競租人名稱一致,不接受匯票和結算卡匯入,以資金到賬時間為確認保證金交納完畢時間,交易中心賬戶如下:
戶 名: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 戶 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銀行賬號: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07 ;
交納保證金時須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東升鄰里中心鄰里生鮮33號商業用房招租項目”保證金。
六、競租人應具備條件: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并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銀行資信的境內企業法人(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必須在有效期內,否則其報價無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規定除外),無不良記錄,無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為的,沒有無理訴求和惡意拖延搬遷的記錄,均可參與。
2、競租人應在公告期內到現場實地踏勘,認真審閱本項目交易公告介紹,中標后,如因未踏勘現場、未了解項目具體情況等原因造成的各項損失,由競得人自理。如有疑問須在公告期內提出。凡參加本項目競租人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交易公告中的各項條款。
七、咨詢、看樣的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17時止接受咨詢(節假日休息),有意者請與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聯系。
八、競價方式:
競價人登錄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交易系統(網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參與本項目公開競價,2022年5月22日10時00分至2022年5月23日9時55分為自由競價時間,各競價人可根據自身條件自由出價,本次競價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即限時競價),在競價活動結束前,當標的物的競價時間只剩最后5分鐘時,5分鐘內如果有人出價即循環延時,延時5分鐘,直至無人出價,價高者中標,競價結束。
九、特別提醒:
1)標的物以現狀為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競租行為,競租人一旦作出競租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競租人在競租前自行做好盡職調查,競租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受讓本項目資格,競價成功后競得人未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時,競得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并無權要求返還競價保證金。競得人逾期未支付競價款,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有權組織重新競價,如競得人未按公告約定的時間繳納成交價款及相關保證金放棄競得資格的競得人保證金不予退還,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繳。相關競得人將被監管部門納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網站進行不良行為披露。
3)合格競價方參與本次競價會,視同對轉讓標的已進行過盡職調查,且知悉轉讓標的所公開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產生的糾紛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出租(售)人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
4)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租的,由競租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5)標的物承租登記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均由承租人承擔。
6)“老承租人享受優先的條件是按照財資[2012]397號文規定,老承租人在租賃期滿之日的30日前,向出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出租單位審核確認?!崩铣凶馊隧氃诟們r時間五個工作日前將出租單位開具的證明(證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證號)送至代理公司負責人處,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擔。
7)突發情況:由于網絡延遲或者其他等客觀原因,項目須暫?;蛘呓K止時,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權暫?;蚪K止競價,待問題解決后重新啟動競價或者重新掛網招標,本次競價過程中,由交易中心負責解決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競價中斷等問題,當出現此情況時若給各合格競價方造成經濟損失,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對各合格競價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特此說明!
8)競價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方立即中止或者終結競價活動,同時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權直接做出競價活動中止和終結的決定:(1)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有關方提出爭議情形時;(2)競價申請提交競價人后,未實際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資產交易過程中出現違反各項交易規則、細則等相關規定,并妨礙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雙方及相關主體因糾紛爭訟,由仲裁機構(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終結決定的。
9)本競價須知由出租人和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鮑飛 電話:18005500887
聯系地址: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房產大廈6樓605室
出(租)售單位:滁州市蘇滁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傅蓉 電話:17705503258
聯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王郢路156號藍白領公寓公共服務中心8號樓4層
2022年5月12日
場地租賃合同(適用于鄰里生鮮)
甲 方:
通信地址:滁州市蘇滁現代產業園大王郢路18號4F
乙 方: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就房屋租賃事宜,經過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及用途
1.1乙方自愿向甲方承租甲方座落于滁州市 蘇滁現代產業園大王郢 街/路 18 號的“東升鄰里中心”鄰里生鮮編號為 的營業場地,租賃面積為 平方米。
1.2乙方租賃上述房屋的用途僅限于經營 。
1.3 乙方已對上述房屋現場勘察,對房屋的面積、設施、水、電、相鄰關系、環保、消防、經營環境等情況均無異議。
2、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后,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之日的30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規定程序參加市場公開競價招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不通知甲方,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
3、租賃費用
租賃費用由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構成;
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3.1甲乙雙方同意房屋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為:
■在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年度租賃費用總金額計 元。
■在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年度租賃費用總金額計 元。
■在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年度租賃費用總金額計 元。
3.2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期內租賃費用(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支付方法為:
20 年 月 日之前,支付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的租賃費用。
20 年 月 日之前,支付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的租賃費用。
20 年 月 日之前,支付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的租賃費用,以此類推。
3.3乙方必須在約定的期限內將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甲方。
3.4乙方經營所用的水(包括但不限于排污)、電(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調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等自理。甲方按月計量抄表,雙方現約定電費單價為 元/千瓦時,水費單價為 元/立方米。遇水電單價標準調整時,甲方有權利在收費時按相應比例調整。
3.5乙方租賃房屋內若有甲方提供的空調、照明或其他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維修,如在乙方使用過程中損壞,則由乙方負責修復。
3.6如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房屋交接及裝修期限
4.1在乙方按約履行上述3.2、3.3條款的前提下,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于20 年 月 日前(以實際交房日為準)以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應根據甲方書面通知的交付日前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付手續。
4.2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對承租場地進行裝修。如乙方對承租場地原有裝修設施進行拆裝的,所涉及的拆裝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損壞該房屋或鄰里中心的任何部位,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4.3乙方承諾于20 年 月 日前開業,不得延誤超期。逾期開業達 3 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20%的違約金并在甲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7日內清除所有裝修、裝飾等添附物、恢復房屋原狀。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清除添附物的,甲方有權將其作為無主物處理并要求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乙方及其委托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
4.4甲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解除與乙方的租賃合同或合同終止,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材料商或工人不得以乙方拖欠其相關工程款、材料款或人工費用為由影響甲方收回房屋,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20%的違約金。乙方承諾在施工前將上述約定告知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材料商或工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在有關承諾文件上簽字蓋章后方能進場施工。
4.5開業準備期內,乙方拒絕進場裝修、或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20%的違約金。
4.6乙方所租賃的區域位置為框架結構屬毛坯房(附平面示意圖),乙方裝修方案需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才能施工,裝修方案包括商家店招、立面效果等,審核后不得隨意改變。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出租的上述房屋,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則,即乙方先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押金等相關費用,才能享受使用上述房屋的權利。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并在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情況下,有權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必要措施追討或向乙方索賠。
5.2甲方保證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在合同約定的進場之日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存在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逾期付款),而使甲方不能按時交房的,則甲方交房的時間可以順延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3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水、電等供應中斷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5.4 乙方非本合同約定的免責原因逾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或本合同3.4條約定乙方應付的其他費用的,經甲方催討在7天內仍未履行付款義務或未完全履行付款義務,甲方有權對其實施斷電、停水等必要措施直至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7條禁止行為的情形或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
5.6乙方應在正式營業前自行辦妥應當具備的包括但不限于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環保等部門批準資質證書、營業執照、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等,甲方可提供合理的協助,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7 甲方對公共區域的合理使用所獲得的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承諾對此不提出任何異議,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補償。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齊全的證照、及相應的手續材料,遺漏的資料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提供完全,若乙方無法提供,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無條件撤離承租房屋。
6.2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房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雙方約定的經營范圍。
6.3乙方裝修申請中須注明用電需求總量,入駐后不得擅自擴大用電終端開關容量。如確有需要,在甲方無法滿足的前提下,甲方向供電部門申請,增容費用由乙方承擔。
6.4餐飲業客戶除履行6.3條義務外,必須每季度對排煙管道、油煙分離機至少清洗一次,清洗過程通知甲方管理部拍照留存。
6.5乙方有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若乙方拖欠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等費用,則應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3‰的違約金。若拖欠費用達7日以上,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實施清場措施且甲方對乙方由此發生的任何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20%的違約金。
6.6租賃期內,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同時乙方仍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支付甲方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6.7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毀損,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要裝修或使用租賃物業的外立面制作廣告畫面或安裝空調外機,須事先向甲方遞交裝修的立面形象效果圖、內部布局圖,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經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環保等部門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
6.8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全面負責自身經營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并應達到衛生防疫及相關部門的行業衛生標準,保持房屋處于整潔、良好的狀態。
6.9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行烹煮(餐飲類除外)以及儲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險品及違法物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直接和間接責任)。
6.10乙方的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定,雙休日及節假日照常營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時間,不得擅自閉門停業。乙方營業員須提前及滯后15分鐘做好每日開業準備和營業結束的廳店整理工作。
6.11租賃期內,乙方應遵守并要求、監督其雇員、代理人或客戶遵守為本合同項下房屋所頒布或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6.12乙方招收的營業員(服務員)年齡原則上應控制在45周歲以下,并持健康證統一著裝上崗,服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對上述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使其做到禮貌待客、文明營業。
6.13乙方應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確保所經營商品價格合理公道及服務質量的優質周到。
6.14乙方應按照創建消費放心城市的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包括《進貨查驗與登記制度》、《商品質量承諾制度》、《問題商品退市制度》和《嚴重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等,自覺接受甲方對乙方執行誠信制度情況的評價。
6.15在租賃期結束或提前結束的前3個月的合理時間內,乙方允許甲方偕同該房屋的未來承租人或使用人了解該房屋的建筑及設施,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并盡量減少對乙方的影響。
6.16乙方已充分考慮其對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投入與租賃期限無關聯,合同解除、終止或期滿終止時,乙方不得以裝修投入等為由要求續約或要求甲方、第三人給予補償甚至拒絕遷出租賃房屋。
6.17乙方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
7、禁止行為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其實施清場措施并收回房屋。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20%的違約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7.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讓、轉借、轉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經營范圍的;
7.3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累計7日以上的;
7.4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違反善良風俗、社會道德的活動;
7.5乙方或乙方有關人員故意損壞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該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6乙方被執法部門(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稅務、衛生、物價、計量等)或所在鄰里中心管理部處以三次罰款或發出書面整改意見;
7.7未按要求建立健全誠信制度,或在經營中嚴重違背誠信制度,在甲方組織的誠信評價中未達到合格標準;
7.8未按合同約定完成裝修并開業,嚴重影響甲方整體形象;或乙方隨意改變營業時間、擅自閉門停業三天以上者;
7.9禁止出店經營、占道經營;
7.10其它嚴重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8、房屋的歸還
8.1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解除合同)時,乙方應結清租金、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將屬于乙方的一切物品全部搬出,恢復房屋原狀,并經甲方確認后將房屋歸還甲方,若乙方在甲方通知的限定時間內未將屬于乙方的一切物品或裝修全部搬出或拆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該物品或裝修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該等物品或裝修進行自由處置,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費用或賠償任何損失。
8.2房屋歸還后,若房屋內仍然留有乙方所有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該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該等物品進行自由處置。
8.3乙方如不能及時歸還房屋,則從合同終止日起到乙方實際歸還房屋之日的期間,乙方須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原日租金及物業管理費二倍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及本合同3.4條規定的費用。若甲方還蒙受其他損失,乙方也應賠償。
8.4乙方歸還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償還支出的各種費用;不得要求甲方購買各種設備、物品;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裝修費、搬遷費和撤離費等相關費用。
9、保險
9.1乙方應自付費用在整個租期內以乙方的名義購買綜合性公共責任保險,以保護自身權益。
9.2乙方應自付費用在整個租期內為承租房屋的內部隔間及其在該房屋內的全部自有和代管物品購買并保有足額保險,以防因火患、水災、搶劫、盜竊、意外傷害等超越甲方防范能力所造成的損害。
9.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有效保險單或其它憑證。如因乙方未購買相應保險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9.4如因乙方的行為或過錯而造成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10、保障
10.1若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過錯或其他不當行為而遭受任何索賠、開支、訴訟、債務和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聘請律師的代理費用)。
10.2若乙方(雇員、其他有關人員)使用房屋時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如使甲方承受任何索賠、開支、訴訟、債務和損失,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聘請律師的代理費用),保障甲方不因此遭受任何損失。如法律規定應先由甲方承擔的,甲方承擔后,可向乙方追償,乙方保證足額給付甲方。
10.3若乙方(雇員、其他有關人員)的任何行為給房屋及房屋所屬鄰里中心或其任何一個部分造成損失、損壞,則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1.1除非合同約定的情形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得任意變更和解除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補足。
11.2本合同的任何更改、補充或修訂,必須以書面形式,并經本合同雙方簽署后方可生效。
11.3租賃期限內,若一方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而且,對方仍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但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除外。
11.4租賃期限內,若根據國家、政府(或其派出機構)的要求,甲方必須收回房屋的,應提前通知乙方并出具相關文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予以充分理解并按時撤出。
11.5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不可抗力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民暴、工潮及其他不能預見也不能避免的事件,使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或不能按時履行本合同,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或推遲合同的履行,但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提供事件詳情和事發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
13、通知
13.1甲乙雙方與合同有關的通知,均須采用書面形式發出,并由掛號信件、傳真或專人送至對方,掛號信件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通知的生效日,除非通知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如由專人傳送,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接件人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送達地點在本合同中列明,如一方變更送達地點應書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視為未變更送達地點。
甲方送達地點: 滁州市蘇滁現代產業園大王郢路18號4F
乙方送達地點:
13.2任何一方按上述方式發送之通知應于收到日或該交付第一次被拒絕之日視為已送達(視具體情況以快遞或掛號信回執等為證)。
14、押金
14.1押金收?。簽楸WC乙方在合同期內正常履約,乙方需在20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繳納租賃押金(無息),具體金額為:¥ 元整。
14.2 押金退還:租賃期結束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方從押金扣除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應支付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后,押金若有剩余的,應在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如合同至自然終止年,乙方如與甲方續約,該款項將繼續作為乙方租賃押金。
14.3押金補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賠償通知書后,應在十日內賠償付款。逾期不付,甲方可以從乙方的租賃押金中抵繳。如有不足,則作為乙方對甲方的債務。乙方應在租賃押金抵繳后十日內補足租賃押金,否則,視為乙方根本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2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乙方的當日解除本合同。
14.4租賃期內,如乙方違約并拒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在押金內扣除,如有不足,甲方保留繼續追償的權利。
14.5押金只用作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履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正常履行合同、按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保證房屋及設施完好),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時候以押金沖抵任何一期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15、其他約定
15.1本合同是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并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的。乙方自愿放棄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要求撤消或變更的權利。乙方充分了解逾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及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所帶來的后果并愿意承擔上述風險。
15.2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面內容為準,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需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由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招標代理機構壹份,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5.6 其他特別約定:乙方承諾于 / 年 / 月 / 日前提供擬裝修廳店的立面形象效果圖、店內功能布局圖、水電線路圖等,乙方并承諾于 / 年 / 月 / 日當天進場裝修施工,逾期3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6、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1房屋位置平面圖。
16.2乙方工商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6.3乙方擬裝修的立面形象效果圖、店內功能布局圖。
16.4特種行業:應提供國家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16.5品牌特許(加盟)經營者:應提供品牌所有者授權證明文件。
16.6創建消費放心城市關于《進貨查驗與登記制度》、《商品質量承諾制度》、《問題商品退市制度》和《嚴重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的基本內容與要求,《鄰里中心經營者落實誠信制度評價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附件16.7-1
進貨查驗與登記制度的基本內容與要求
(一)從商品質量的源頭抓起,嚴格進貨的查驗制度。做到“四查四不進”:
l、查供貨主體的合法性,做到無合法來源的商品不進:
重點查供貨主體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代理經銷證明等,確認是否合法有效。
2、查供貨商品的真實性,做到無合法資質證明的假冒劣質商品不進:
(1)屬許可生產的,是否有相關證明(如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明);
(2)屬強制認證的,是否有相關的認證證明或標志等;
(3)屬政府部門實施安全準入的,有無準入證明或標志等;
(4)屬國外進口的,有無合法的進口手續或商檢標志等;
(5)商品上注明專利生產的,有無專利證書等。
3、查進貨商品質量的可靠性,做到劣質淘汰的商品不進:
(1)進貨商品是否屬于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銷售的商品;
(2)是否屬有關部門公布的質量檢測不合格的商品;
(3 )是否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4)是否有包裝破損、腐敗變質或過期、失效現象;
(5)是否有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現象。
4、查商品標識的合法性,做到標識不全或虛假標注的商品不進:
(1)商品上標注的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是否符合相應的法律或規定,是否與相應的證明材料相吻合;
(2)進口商品是按規定有中文標注或說明;
(3)按規定應當標注產品保質期、主要成分、質量、規格、等級、產品標準等內容的,是否予以標明;
(4)使用不當、容易造成財產或人身傷害的商品是否有安全警示標志或說明;
(5)商品的功能宣傳是否符合《廣告法》的規定。
(二)建立進、銷貨臺帳,嚴格進貨登記制度。對重要商品應按一戶一檔建立商品檔案。臺帳或建檔的主要內容有:
(1)商品名稱、商標;
(2)廠名廠址;
(3)進貨時間、數量;
(4)商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
(5)商品進貨檢查驗收情況;
(6)有無相關證明文件;
(7)大宗商品銷售去向等。
附注:商品流通企業在進貨查驗與登記中,凡發現欺詐騙銷或假冒偽劣商品等現象,應及時向工商、質檢、衛生、環保、房產、規劃建設等政府職能部門報告情況,認真配合查處。
附件16.7-2
商品質量承諾制度的基本內容與要求
購銷商品時堅持質量第一,達到“六個沒有,一個嚴守”,確保商品質量的檔次與穩定性。
1、沒有購銷假冒偽劣商品和有害人體健康的商品;
2、沒有購銷超過保質期限的商品(嚴禁弄虛作假,更換商品生產日期后,重新包裝上市);
3、沒有購銷經自身查驗或受理投訴中發現的質量變質失效,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的商品;
4、沒有購銷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銷售的商品;
5、沒有購銷行政執法部門公布的經檢測不合格的商品;
6、沒有購銷屬于虛假宣傳、虛假標價或虛假兌獎的商品;
7、嚴格遵守上述承諾內容,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本企業的監督幫助與指導。
附注: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精神:
(1)對發生違法“六個沒有、一個嚴守”標準的企業,將受到政府職能部門的嚴肅查處,同時應適當賠償其行為對消費者的損害或損失;
(2)對堅持“六個沒有、一個嚴守”承諾富有成效的企業,將作為“誠信單位”受到政府職能部門的表彰、給予重點支持,并向社會公示。
附件16.7-3
問題商品退市制度的基本內容與要求
名詞解釋
l、本制度所稱問題商品,主要指:
(1)商品存在某些瑕疵;(2)商品功用與性能不符,形態與生產及保質期等時間不符;
(3)商品價值違背物有所值原則;(4)生產、經營(銷售)者缺乏資質和資格證書,商品缺乏其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
2、問題商品退市,其內涵主要指:
(1)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索賠等處理: (2)經營(銷售)者理當選用退貨、調換維修、視情況適當賠(補)償等方式處理問題,同時視情況將問題商品撤柜或召回處理。
購銷商品時堅持質量第一,實行“四個注重”,防止與減少問題商品的發生。
1、注重核查供貨主體的資質與資格。主要包括:
(1)營業執照;(2)稅務登記證;(3)代理經銷證明;(4)生產、衛生許可證;(5)進口手續證明;
(6)商品注冊證明;(7)專利證書。
2、注重備齊(索取)商品質量的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主要包括:
(1)產品合格證書;(2)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3)有關無公害產品標志證明書;(4)有關產品認證或強制認證證書;(5)有關商品經驗檢疫證明;(6)商品信譽卡;
(7)商品售后服務卡;(8)有關部門頒發的產品榮譽證書。
3、注重嚴格對上柜、庫存商品質量的動態管理。實行質量動態管理專人負責制,通過經常性跟蹤查驗,對變質的商品立即撤柜,對臨界保質期的商品及時警示、妥善處理,對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全部撤柜處理并不得對外流失,嚴禁重新包裝上柜。
4、注重健全受理消費者投訴的機制。選配素質好、業務熟、法規意識強的人員,及時受理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投訴。凡確認屬于問題商品,經營(銷售)既要選擇適當方式處理好與消費者的糾紛,又要視情況對問題商品及時撤柜或召回處理。
附件16.7-4
嚴重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的基本內容與要求
名詞解釋:
1、本制度所稱嚴重不合格商品,主要是指:
(1)由于違反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而生產、加工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和人體健康的商品;
(2)由于設計制造存在缺陷等原因,而使商品存在某些隱患,可能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或人體健康的商品(如,家用電器、裝飾裝修材料、農業生產資料等);
(3)由于生產加工原料的質量不合格或運輸、保管不善等原因,可能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或人體健康的商品(如,各類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等)。
2、本制度所稱商品召回,是指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或經營的不合格商品進行退貨、 更換、賠償,以及排除隱患的全部過程。
落實嚴重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一要嚴格界定法律責任,二要果斷、徹底、妥善,確保 時效與質量。
1、進入流通領域的商品存在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或人體健康的隱患,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生產、經營(銷售)者知情時,必須實行緊急召回,避免危害的發生或擴大。
2、生產、經營(俏售)者對自己的嚴重不合格商品知情時,應該立即停止生產、經營(銷售),及時地實行商品召回。
3、生產、經營(銷售)者召回不合格商品,應當在經營(銷售)地發布召回公告,通知銷售(購買)者。召回公告應注明商品名稱、品種、生產及銷售單位、召回原因,以及處理方式、期限等內容。
4、對應召回的商品,生產者作為第一責任主體,必須承擔召回責任和相應費用。經營(銷售)者應當協助生產者完成商品的召回。
附注:所在工商、質檢、衛生等政府職能部門,凡發現嚴重不合格商品,應迅速采取相應措施:
(1)書面通知生產、經營(銷售)者召回已售商品,并向社會公示有關信息;
(2)要求生產、經營(銷售)者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就地封存;
(3 )支持消費者持物證、書證等有效憑證,要求退換、更換并視損失損害程度要求賠償,生產、經營(銷售)者不得無理拒絕或故意拖延;
(4)政府職能部門依照法規和事實,對其實施嚴肅查處,并向社會公示結果。
附件16.7-5
鄰里中心經營者落實誠信制度評價表(半年度)
單位: 考評人: 日期:
制度 |
查驗項目 |
標準分 |
考評分 |
《進貨查驗與登記制度》 |
查供貨主體的合法性,做到無合法來源的商品不進 |
5 |
|
查供貨商品的真實性,做到無合法資質證明的假冒劣質商品不進 |
5 |
|
|
查進貨商品質量的可靠性,做到劣質淘汰的商品不進 |
5 |
|
|
查商品標識的合法性,做到標識不全或虛假標注的商品不進 |
5 |
|
|
建立進、銷貨臺帳,嚴格完善進貨登記制度 |
10 |
|
|
《商品質量承諾制度》 |
沒有購銷假冒偽劣商品和有害人體健康的商品 |
5 |
|
沒有購銷超過保質期限的商品 |
5 |
|
|
沒有購銷經自身查驗或受理投訴中發現的質量變質失效,以及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的商品 |
5 |
|
|
沒有購銷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銷售的商品 |
5 |
|
|
沒有購銷行政執法部門公布的經檢測不合格的商品 |
5 |
|
|
沒有購銷屬于虛假宣傳、虛假標價或虛假兌獎的商品 |
5 |
|
|
《問題商品退市制度》 |
注重核查供貨主體的資質與資格 |
5 |
|
注重備齊(索?。┥唐焚|量的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 |
5 |
|
|
注重嚴格對上柜、庫存商品質量的動態管理 |
5 |
|
|
注重健全受理消費者投訴的機制 |
5 |
|
|
《嚴重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 |
進入流通領域的商品存在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或人體健康的隱患,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生產、經營(銷售)者知情時,必須實行緊急召回,避免危害的發生或擴大 |
5 |
|
生產、經營(銷售)者對自己的嚴重不合格商品知情時,應該立即停止生產、經營(銷售),及時地實行商品召回 |
5 |
|
|
生產、經營(銷售)者召回不合格商品,應當在經營(銷售)地發布召回公告,通知消費(購買)者。召回公告應注明商品名稱、品種、生產及銷售單位、召回原因,以及處理方式、期限等內容 |
5 |
|
|
對應當召回的商品,生產者作為第一責任主體,必須承擔召回責任和相應費用。經營(銷售)者應當協助生產者完成商品的召回 |
5 |
|
|
合計 |
|
100 |
|
備注 |
1、 未建立起商品進貨臺賬的商戶其總分不得高于80分; 2、 考評項目具體內容及注意事項請參閱前附四項制度規定。 |
鄰里生鮮經營戶考核實施細則
一、考核目的
1、 加強對本菜場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2、 提升本菜場的形象、不斷滿足市場需求,提高顧客滿意度;
3、 獎罰分明,優勝劣汰,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對象
東升鄰里中心鄰里生鮮內所有經營戶。
三、考核標準
(一)一般違規扣分標準
序號 |
違規扣分內容 |
扣分標準 |
備注 |
1 |
證照不全、證照不在有效期內或擅自更改,沒按規定亮證經營(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健康證、肉類、家禽檢疫證、豆制品合格證等)。 |
2 |
過期7天以上 |
2 |
超范圍經營。 |
2 |
|
3 |
營業時間不按規定著裝。 |
1 |
|
4 |
營業時間在公共通道堆物、放車、配菜或作業。 |
2 |
|
5 |
營業時間在店內抽煙、喝酒、吃零食、打牌睡覺。 |
2 |
|
6 |
營業時間吵架。 |
2 |
|
7 |
商品擺放不整齊或不按規定擺放商品。 |
1 |
|
8 |
店面/攤位內部臟亂,隨地亂扔菜皮、垃圾。 |
1 |
|
9 |
不遵守統一營業時間(遲到、早退、拖延) 4月-10月:7:00-18:30;11月-3月:7:00-19:00。 |
1 |
|
10 |
不按規定做好店內滅蠅、滅鼠、滅蟲工作。食品店內無防蠅、防蟲、防塵設施。 |
1 |
|
11 |
不按規定地點存放車輛,不按規定路線、時間進出貨。 |
1 |
|
12 |
私拉亂接電源線路、使用明火、違規使用電器或私自在營業區烹飪。 |
2 |
|
13 |
創建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索證材料、進貨臺賬、進貨憑證等)。 |
1 |
|
14 |
未按要求提供每日監測所需菜品。 |
3 |
|
15 |
出售食品未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
2 |
|
16 |
商品不明碼標價或不按標價售貨,擅自提價。 |
2 |
|
17 |
顧客一般投訴或對顧客投訴不服從管理人員仲裁。 |
2 |
|
18 |
有自帶計量器具入店,或擅自破壞已配備的電子秤,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平秤。 |
5分 |
|
19 |
拖欠租賃費、水電費、稅費或其它費用。 |
1分/3天 |
|
20 |
各類檢查、公司檢查(含義務監督員檢查)不合格。 |
2 |
|
21 |
管理部已通知的各類會議、培訓等活動遲到、缺席。 |
2 |
|
22 |
違反生鮮店其它規定制度。 |
1—2 |
|
(二)重大違規扣分標準
序號 |
違規扣分內容 |
扣分標準 |
備注 |
1 |
拒不服從管理、辱罵、毆打管理人員,并按有關治安條例處理。 |
20~40 |
扣款200元 |
2 |
擅自轉讓租賃場地。 |
40 |
自動退場 |
3 |
拖欠場地租賃費或其它費用20日以上(含20日)。 |
10~20 |
|
4 |
被執法部門(工商、稅務、衛生、物價、質量等)發出書面整改通知。 |
20 |
|
5 |
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國家明令淘汰、禁止、退市的商品。銷售過期變質商品或未按規定檢驗、檢疫的商品而造成惡劣影響。 |
20 |
|
6 |
商品實際售價或標價超出公司規定最高限價或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及其它價格欺詐行為。 |
10~20 |
扣款100元 |
7 |
未按最高限價協議進行經營,或因未遵守最高限價引起顧客投訴等問題。 |
5~10 |
|
8 |
破壞主體結構、公共設施,包含配備的智能化等設備。 |
5~10 |
|
9 |
未經上報擅自更換電子秤、使用未經強檢的、不合格或自備的計量器具、擅自破壞“四統一”計量器具準確度、破壞鉛封或強檢標貼或出售商品短斤缺兩。 |
10~20 |
扣款100元 |
10 |
未經許可擅自閉門停業三天以上,或營業時間內未經許可長時間無人經營。 |
10~20 |
|
11 |
顧客重大投訴,造成惡劣影響,或年度顧客一般投訴五次以上(含五次)。 |
10~20 |
|
12 |
打架、斗毆或聚眾鬧事。 |
20—30 |
扣款200元 |
13 |
發現一次偷摸其他攤位或店面錢物的行為。 |
10—20 |
|
14 |
“一般違規"同一內容累計違規三次以上,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 |
10—20 |
|
(三)獎勵加分標準
序號 |
獎勵加分內容 |
加分標準 (分、次) |
備注 |
1 |
創建工作成績突出、能很好落實各項創建工作,檢查或評比中居同行第一。 |
5 |
|
2 |
店面、攤位整潔,商品擺放整齊美觀,檢查或評比中居同行第一。 |
5 |
|
3 |
明碼標價、計量準確、誠信經營,受到顧客表揚(有具體事例)。 |
2-5 |
|
4 |
待客熱情、文明經營,獲顧客表揚(有具體事例)。 |
2-5 |
|
5 |
團結互助、樂于助人,獲表揚(有具體事例)。 |
2-5 |
|
6 |
拾金不昧、好人好事(有具體事例)。 |
2-5 |
|
7 |
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獲表揚或有具體事例。 |
2-5 |
|
8 |
服從管理、配合工作、積極參與各項活動(具體事例)。 |
2-5 |
|
四、實施細則
1、考核:嚴按上述標準加分或扣分,考核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必須公平、公正、公開;
2、公示:各生鮮店每月將經營戶考核情況匯總、公示一次。每年11月上旬匯總并公示經營戶年度考核情況及考核排名。月度及年度公示表式統一發布;
3、獎懲:
3.1 各生鮮店經營戶實施末位淘汰制,按經營戶年度綜合評定考核排名最后一位實行淘汰。被淘汰的經營戶不再續簽下一年度的租賃合同;
3.2 經營戶累計扣分達40分,取消經營戶的經營資格;
3.3 對擅自轉讓、轉租的經營戶無論是轉讓方或受讓方,均實行一票否決制,立即解除合同、收回場地,并按《合同書》第7條向原租賃經營戶收取違約金;
3.4 未淘汰的經營戶,年終按經營戶累計扣分,根據鄰里生鮮《合同書》收取一定違約金。違約金收取標準,年終由鄰里中心管理部研究確定(原則上按照20元/分進行違約金的收?。?;
3.5 對誠信經營的經營戶,進行相應的獎勵,具體方案待定。
4、評定:
4.1 各生鮮店對經營戶建立檔案,跟蹤管理,記錄營業配合情況;
4.2 邀請義務監督員、社區(含顧客)、創建小組、管理部相關人員進行經營戶年度綜合評定(包括扣分情況、價格管理、形象配合、投訴情況、鄰里關系、顧客反映意見等),確定末位淘汰經營戶。
5、其他:本考核細則作為鄰里生鮮店《合同書》附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并同時于2021年9月26日生效。
滁州市蘇滁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鄰里中心項目管理處
年 月 日
……………………………………………………………………………………………
我單位已詳細閱讀并完全理解上述考核實施細則的全部內容,同意執行該考核實施細則。
簽名或單位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