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滁州至南京城際鐵路(滁州段)一期汊河鎮站至省界段調整工程跟蹤審計項目的澄清答疑
項目編號:czqt202206-010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滁州至南京城際鐵路(滁州段)一期汊河鎮站至省界段調整工程跟蹤審計項目澄清答疑如下:
一、項目澄清
1.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調整為:2022年7月7日8時30分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房產商務大廈二樓)。解密時間調整為2022年7月7日8時30分至2022年7月7日9時30分。(具體以網上招投標系統解密倒計時為準)
2.請投標人根據鏈接(https://pan.baidu.com/s/16sj_sgbiS3eRO3sdQu8Flg)和提取碼(2aa1)自行下載圖紙。
二、項目答疑
1.我省有的跟蹤審計和決算審計不是一家單位實施,我公司有審計局的委托協議和跟蹤審計報告及審計局的業績證明文件,沒有四方確認的咨詢成果報告,業績是否可以認可?
答:不認可。
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人員配備及在崗要求中的項目組成員,如為聯合體投標的人員配備是否可以是聯合體成員任意一方的注冊執業人員?
答: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人員配備及在崗要求中的項目組成員可以是聯合體成員任意一方的注冊執業人員。
3.第三章 評標辦法中業績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咨詢成果報告須有定案表或審定單或結算審定簽署表或其他造價審核結論性成果文件,該成果文件須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咨詢單位(即投標人)的簽字和印章。否則不予評分。 請問:已完成的造價咨詢合同(全過程咨詢或跟蹤審計)服務內容中的控制價編制成果文件或者控制價審核,只有業主單位和咨詢單位簽章的是否可以作為業績?
答:不可以。
4.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同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交納投標保證金時須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至南京城際鐵路(滁州段)一期汊河鎮站至省界段調整工程跟蹤審計服務項目投標保證金”。 請問:交易附言字數多備注不了,可否改為“滁寧城鐵跟審投標保證金”?
答:可以,投標人可自行簡寫。
5.請問企業業績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中,提供工程跟蹤審計合同或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但咨詢成果報告為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是否符合業績要求?
答:不符合。
注:此答疑文件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查看下載。以最后發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項目最新投標文件。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不便,敬請諒解!如因投標人不及時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名稱:滁州市滁寧城際鐵路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瑯琊路164號物資大廈8樓
聯系人:王以偉
聯系方式:18900509886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房產商務大廈6樓605室
聯系人:周蓓蕾
聯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日期: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