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滁州市蘇滁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文化傳媒業務外包(三次)的澄清答疑
項目編號:/
各潛在供應商:
現對“滁州市蘇滁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文化傳媒業務外包(三次)項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1、本項目屬于采購技術、服務類項目,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第五十四條,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價評標價法。此標采用綜合評分方法是否合理?
答:本項目內容涉及采購清單124項,以及中標后根據市場需求為客戶提供的各種定制服務等。工作零散、時間要求高,對供應商管理水平要求高,為防止低價惡意競爭,選擇綜合能力較高的合作單位,故采用綜合評分法。
2、(三次)對比(二次),部分條款作出修改,原有的下浮指標分別降低,增大了投標人利潤的空間底限,此下浮率調整是否合理?招標人不需要節約成本亦或不需要盈利?
答:本項目一次、二次招標,投標人均不足三家,流標。本次為三次招標,經市場調研后調整下浮率。
3、(三次)對比(二次),資信標增加了人數從業分值分項,從原先的2名增加到7名,并未要求提供增加人數的相關從業證書及專業技能體現,只是單純按照數量多少進行評分,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六種規模條件不得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第十七條明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數、營業收入、從業人員……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三次)資信標評分因素有明顯偏向于從業人員數量的多少打分,是否合理?
答:本項為加分項,是對投標人綜合實力的體現。
4、(三次)資信標增加了車輛評審分值,并不要求服務車輛的專業性、合理性,也沒有細化車輛服務要求,按照采購清單分項,箱式貨車及面包車更能體現完善性。此處只單純要求有車即可,是否合理?
答:本項為加分項,是對投標人綜合實力的體現。
5、(三次)對比(一次),總分制度從70分降低為60分,商務分值減少,增大了投標人報最高價也不影響總分比例(此分值調整嚴重損害了招標人利益),是否合理?
答:本項目內容工作零散、時間要求高,對供應商管理水平要求高,為防止低價惡意競爭,采用綜合評分法。
注:此澄清答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查看下載。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不便,敬請諒解!如因投標人不及時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font>
項目單位:滁州市蘇滁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號
聯系人:傅蓉
電話:17705503258
代理機構名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房產大廈6樓
聯系人:朱啟
聯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0659
2022年6月16日